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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02 】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 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申报评审

1.科研项目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组织申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科研处网站上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2.创新团队的评选实行“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各单位申报、形式审查合格后,学校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建议团队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三、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高校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落实资助经费。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应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保障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湖北省科研云平台人员账号创建信息表》(附件1)和《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由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7月6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电子档材料:《湖北省科研云平台人员账号创建信息表(汇总表)》、《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手签扫描)、《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依托单位承诺书》(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处汇总所有账号申请后将统一为项目申请人创建科研云平台账号,项目申请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ust.e21.cn/public/noticeIndex)(以下简称“云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择优推荐申报。

4.通过学校评审并公示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云平台”上补充所需资料,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前,逾期系统将关闭。

附件:

1.湖北省科研云平台人员账号创建信息表

2.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

3.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依托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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